车子过户给别人,别人第二天就撞死了人,我有责任吗?
车子过户给别人,别人第二天就撞死了人,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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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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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车辆经过检测没有任何技术缺陷和车辆性能缺陷,在车辆管理部门过了户,这辆车车主已经不是你。,也即这车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车辆新主义因驾驶该车出了交通事故或撞死人也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自然不需你承担任何责任,前提是车辆过户前不是问题车辆。希望该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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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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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车辆过户有两种情况。在普通人的眼里,车辆过户,有的人只是简单写了一个协议,并没有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到车管所已经将手续全部办理结束。
第一种情况分析
有的人因为种种原因,车辆没有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只是简单地写了一个协议。有的人甚至在协议中都写了,出了交通事故,自己不承担责任。但是遇到交通事故后,作为车主很有可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中,你不会出现责任的这个情况。但是一旦到了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赔偿的时候,很有可能你将要承担一部分赔偿。
第二种情况的分析
第二种情况相对来说就比较简单了,你的车辆已经办理了所有的过户手续,车管所的手续结束了之后,这辆车已经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在遇到这种情况下,你积极地配合交警的调查就可以。在民事赔偿中,你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你的保险可能还没有过户。你要积极地到保险公司去。履行自己应该尽的义务,保证死者能够获得赔偿。
我举一个案例
在我接触的一个案件当中,有一个当事人因为欠对方的钱,将车辆抵押给了对方,双方写了协议,没有到车管所进行过户。在协议中也明确地提到了,发生交通事故,作为原车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并没有采纳这个协议。遇到这种情况,作为原车主就比较尴尬了。法院判决原车主承担了20%的赔偿责任,虽然此案经过了上诉,但是法院还是维持了。
第一种情况的民事调解
遇到第一种情况,我觉着原车主你就只能自认倒霉了。由于你没有到车管所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在民事赔偿中,你就只能积极主动地与对方进行协商。
因为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败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与其等到最后进行民事赔偿,还不如早一天将民事赔偿进行。
你可以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事调解。
你也可以选择让事故办案民警进行民事调解。
法院的民事诉讼
遇到这一类型的案件,是比较特殊的。在法院进行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不论是第一种情况,还是第二种情况。对于死者家属来说,都是想获得更多的赔偿。在遇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你要积极地将各种证据准备好。只要你的证据充分,法院还是会采纳的。但是你的证据中存在瑕疵,法院不采纳的概率也是很高。
我的个人建议
车辆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我还是希望咱们当事人到车管所进行办理相关的手续。为了避免以后产生过多的纠葛,到保险公司也要办理相关的手续。这两个手续全部办完,结束之后,车辆发生任何事情,你都不需要进行任何的工作。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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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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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驶证已经换成别人的名字了,跟你一毛钱关系也没有。如果行驶证还是你的名字,驾驶员只要没有酒驾、毒驾,就是个交通事故,依法处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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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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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过户给别人,别人第二天就撞死了人,我有责任吗?
你的车卖给了别,别人与你写好《车辆转让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别人带上《车辆转让协议》以及你的身份信息,去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过户”,整个车辆手续办理完毕。这辆车与你已无“一毛钱”关系矣!
机动车辆以“过户”为准。假若双方仅仅只是签约了《车辆转让协议》并将车辆交付而未“过户“,车辆肇事所造成的损失车主(原车主)难脱干系!车辆登记人的名字即是车辆的主人。或《机动车辆行驶证》上的名字即是车辆的拥有者。
机动车辆肇事所造成的损失由车辆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时,驾驶员亦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乃至于刑事责任。
你转让给别人的车辆已“过户”即并非你的车辆矣!“过户“后的第二天撞死了人,与你风马牛不相及!你完全可以置身事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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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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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这样判断这个问题;如果车子过户了,车主也把车开走了,就与你无关了。假如车子户是过了,但车还在你手里,又是从你手里把车借走出事了,你当然要负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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